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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時間:110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0時30分
二、 地點:市政大樓1樓(東區)地政便民工作
三、 主持人: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張局長治祥
四、 記者會流程:

五、 採訪重點:
(一)大步邁向 E 化政府
          本局配合「無人櫃檯」及「電子支付」成為主流發展趨 勢,規劃並完成建置「地籍謄本自動櫃員機」2台,分別建置 於臺北市政府1樓東區地政便民工作站及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 所,提供申請人以自然人憑證自助式操作機台,申領與臨櫃 申請相同之土地建物謄本(包含第一類及第二類謄本)、地籍 圖及建物測量成果圖(僅開放申請本市標的),各項規費以悠 遊卡支付後即刻取得繳費收據,後續亦將持續開放各種電子 支付方式,免除民眾攜帶現金出門並有效節省現場排隊等待 的時間。
(二)全國首創與臨櫃申請謄本一模一樣
          本櫃員機為「全國首創」採用地籍謄本專用紙張及機關 印章,透過民眾自行操作機台,即可全程智能化產製與臨櫃 申請「一模一樣」的地籍謄本,使臺北市大步邁向智慧城市、E化政府。

臺北市110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自4月1日公告至6月30日止,共3個月!今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被繼承人計762人,土地計1,648筆、建物計424棟,依110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逾123億元。
  公告資訊揭示於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及里辦事處公布欄,民眾也可以在地政局或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的網頁點選查看公告資料。
  另截至110年4月6日止,臺北市因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被列冊管理的土地有18,887筆,面積逾312公頃;建物2,401棟,依110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高達780億餘元。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遺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男女均有繼承權。尚未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眾要注意了,依土地法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後,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繼承人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於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逾期未申請者即予列冊管理,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申請繼承登記者,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以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法領取,逾10年仍未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如經標售5次仍未標出者,即登記為國有,繼承人僅能向國有財產署依第5次標售底價按其法定應繼分分算發給價金,對繼承人的權益影響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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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謄本自動櫃員機正式上線」記者會採訪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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